本文摘要:
技术变革是中国国家工业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在推进技术变革的国家创造体系中,尽管创造的主体是企业,但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一国政府都面临着为创造资源的配备和企业技术创新获得不利的政策环境的问题,这比不上企业个体。
技术变革是中国国家工业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在推进技术变革的国家创造体系中,尽管创造的主体是企业,但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一国政府都面临着为创造资源的配备和企业技术创新获得不利的政策环境的问题,这比不上企业个体。比起发达国家领导创造性的实力市场力量,发展中国家在国内研究机构内自然科学技术供给严重不足、企业技术市场需求薄弱的困境下,技术创新主体——企业自身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政府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在比较缓慢的工业化过程中,政府为了推进国内技术和工业化的协调发展,其技术政策为适应环境全球化的国际经济环境和新经济浪潮的繁荣而大幅度进化。一、马来西亚技术发展战略的三阶段技术发展战略是国家对科学技术活动的全球性和长期计划和行动方针,由科学技术行政系统主导,协商技术政策与其他工业政策、国家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对于一国技术政策的分析框架,Lall(1998 )明确提出了从三个层面研究国家技术政策: (1)确认国家发展目标、具体技术发展与国家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2)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获得国家干预信号的激励政策。包括基础干预和选择性干预。基础干预是指国家介入人力资源、科技基础设施、研发希望等要素市场。
选择性干预是国家扶植特定产业或特定产业的组织优秀,实行优先的优先技术发展目标。(三)的组织制度还包括为执行技术发展战略的科学技术计划、行政组织等。1 )在这三个层面实地考察马来西亚技术发展战略的发展过程,马来西亚工业化过程中的技术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产业技术计划不明确的时期。独立国家以后马来西亚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农业、种植业较多的产业结构一致,资源型产业(如早期橡胶、后来的棕榈油产业)的研究和开发是政府重点反对的研究领域,是本世纪末成立的马来西亚农业发展研究所(MAD 比较而言,在推进马来西亚工业化的产业政策框架内,产业技术的发展还没有成为优先议题。
20世纪60年代,马来西亚通过跨国公司和合资企业的投资方式在生产初级消费品的进口替代行业建设制造业企业,为了在60年代末之前解决问题低收入问题和种族间经济利益的冲突, 发展劳动密集型出口主导产业的发展战略和目的社会重组目标的新经济政策成为了本世纪末产业政策的重点,但外资主导的出口型产业主要集中在新的自由贸易区域内,与区域外的当地产业完全没有技术联系。从80年代初期到中期在马来西亚轻工业化的第二次进口替代阶段,马国政府通过政府投资不道德展开的重工业项目计划不仅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的设计,而且期待着进一步超过种族间经济利益平衡的目的可以说在本世纪末,产业技术的自学、深化依然不是政策制定者的必须目标。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是1975年正式成立的国家科学研究开发理事会(thenational councilforscientificresearchanddevelopment )和1976年正式成立的科学技术环境部(theministter 技术和环境(MOSTE )对它们的支出、权限非常有限,无法对其他部门(例如贸易工业部、农业部)以及这些部门管辖的重点研究机构充分发挥统一计划的作用第二阶段,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政府加强技术能力供给的技术发展战略。80年代中期的马来西亚政府对马国的工业化深感“科学技术政策、战略缺乏全面而明确的方向”。2] 1986年马来西亚政府在当年的一些经济计划中包括第五个国家计划(1986—1990 )和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具体体现了产业技术和经济发展的拉动,于1990年。
首先,产业技术的目标具体反映在多个政策框架中,显然与前阶段不同。政府发展的多重工业发展计划失败后,1986年马来西亚政府实施了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1986—1995年) (the I8ndustrial Master Plan ),在这个计划中国内薄弱的产业技术基础是未来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几乎依靠外国技术,建议采用韩式产业政策向特定部门使用弯曲式政策建立当地企业的技术基础,强调优先发展具有特别强关联效果的资源型产业,如木材加工业、橡胶制品、石油精制产品。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的政策方向暗示了随着迅速到来的外国必要投资高潮很多,但这个计划标志着马来西亚政府首次将技术发展领域的独立国家纳入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技术发展已经成为政策目标之一。
1990年实施的《产业技术发展行动计划》(actionplanforindustrialtechnologydevelopment,APITD )作为最初《产业主导计划》的补充,更详细地介绍了五个优先发展领域,例如自动化材料其次,包括产业技术发展目标在内的多个政府计划实施后,也一定进行原来的科学技术行政体系的改革,这些技术发展机构与民营企业行业比以前密切相关。原本集中在各部门的主要工业研究机构由科学技术环境部统一管理,提高这些研究机构的合作能力。
改革后的国家科学研究开发理事会再次参加了更好的民营企业行业代表,监督了1986年开始的由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强化研究基金”(IRPA )项目的执行情况。马来西亚内阁除了重建总理联合的新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科学技术法律和项目计划外,还产生了马来西亚商业理事会的技术委员会、马来西亚高新技术产业-政府协议集团等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政府协议组织。最后,在政策部署下,马来西亚科学技术的公共投入迅速减少,11.6年至1990年第五年计划中科学技术的公共投资从5.4亿林吉特减少到11.6亿林吉特,这些投资由国有技术研究机构的基础设备投资和国家
从实践中的效果来看,政府制定技术发展计划,国有资金反对,国家公共研究机构持续执行的科技体制是典型的“自上而下”技术供给型发展战略,该计划体制的性质不是民间企业界参加的复式或协商型体制而是集中的政府的想法是仿照日本产业市场需求夹入型技术发展模式统一科学技术发展和产业发展。但是,似乎缺乏合格的技术官员的参与和企业界的普遍参与,特别是这种集中型的技术供给型发展战略以跨国企业为主导,与经济自由化的市场环境对立,这种发展战略对产业技术的提高不太明显。
但是,毫无疑问国家对科学技术的大量投入培养了技术创新的社会风格,这在马来西亚的社会气氛中还不够。第三阶段,1993年以后,加强技术政策和产业组织结构、市场条件的协商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马来西亚政府注意到大量流入马来西亚的外国必要投资内部化技术比70、80年代活跃变大,跨国公司表现出产品多样化和生产技术提高。
20世纪90年代中期马来西亚与跨国公司结合成为世界消费型电子产业最重要的生产基地,电子产品的生产技术能力迅速提高,同时跨国公司向马来西亚当地企业订购零部件和部分分包不道德,槟城是半导体、硬盘面对占马来西亚经济重要地位的电子产业和全球生产网络的紧密融合和跨国公司不道德模式的变化,前期的供给型技术发展战略似乎不符合经济技术发展的必要,马来西亚政府调整了技术发展思路,反映在三个方面制造业本来培养了单一产业多的弯曲型产业技术政策新的发展思路特别强调了获得国际竞争力企业引导性的政策指导和创造性的网络建设。在产业政策中,面对90年代初国内常见的劳动力不足、社会基础设施紧张等形势,政府特别是从“生产要素投入驱动型”到“生产效率驱动型”的经济快速增长模式的组装、从组装到高附加值的产品设计、研究开发、妈妈加强产业技术开发,提高产业结构联系,以生产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在技术发展的操作者构想中,培育产业群的技术发展思想备受关注,重点发展电子电气产业、石化和制药、材料、资源加工等8个产业群,通过产业群主导产业、辅助产业、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的对话合作,实现产业上下游的联系在外资政策方面,1991年11月《新的外资投资法案》实施向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参与高新技术的外资弯曲的投资优惠政策。
1995年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规定“人均员工低于投资额”作为批准后投资的附带条件,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1996年,马国政府把更高新技术企业投资作为最优先的税收优惠项目,指出这些政策调整超出了政府通过选择性FDI政策增进本国产业技术升级的目的。另外,为了提高本国二维产业的组织结构,增进先进设备技术的蔓延,1993年马来西亚政府发表了《扶持外围企业计划》,马国政府、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和国内大企业)三者合作,与大企业进行了选择的当地中小企业其次,科技体制从政府的指令性转变为市场主导的机制,这种变化强调了与技术政策的制定、执行相关的有更多的民间企业界的参与。
为了推进产学研的融合,原国家公共研究机构的运营机制再次发生了变化,改革后成为具有独立国家法人资格的国营公司,在采用合同制研究系统建立企业性运营模式的同时,大学也通过研究合同的立案加强与产业的联系1992年正式成立的公私合资经营的“马来西亚技术发展公司”(MTDC )是马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目的是促进公共研究机构成果的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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